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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1日 13:55 文章作者:作者:S 浏览:

各毕业生: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和景德镇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景就局[2016]18号)的文件规定:“本市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应届毕业生,可以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同时具备多个条件的毕业生不累计发放。2017届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学生本人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求职补贴申请表,并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贷款银行提供的贷款确认函原价或复印件和资助中心开具的在校期间贷款证明原件以及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所在高校就业部门对申请材料原件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报高校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经毕业生本人申请,分院初审,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审核,有赵焱等461人符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资格,现对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附件:公示名单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如实反映。

公示日期: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

联系电话:0798-8490023

联系人:孙老师

景德镇陶瓷大学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