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链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展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根据全国赛事工作安排,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将在江西省南昌大学举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及学校高度重视,为提前做好我校的赛事工作,经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织委员会研究决定,于2020年10月—2021年3月,在全校范围内大力开展第七届景德镇陶瓷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工作的目的与任务
做好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选拔优质项目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互联网+”大赛的参赛对象
师生共创的教师、在校生、毕业五年内(2016届至今)的毕业生,具体参赛对象、参赛资格详见附件1(中国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赛道比赛参赛有关事项),以及附件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参赛有关事项)
三、“互联网+”大赛的赛道和组别
高教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赛道:公益组、商业组
国际赛道:商业组、社会服务组、命题组。
四、组织机构
(1) 工作组组长:陈斌
秘书:邹金成
组员:孙传浩、叶玮、吴紫青、王玉宁、各学院(部、系)就业创业工作专员及科研秘书、各科研部门(中心、平台)办公室主任或指定联络人。
职责:负责项目培育组织工作
(2)专家组组长:李慧颖 副组长:常启兵
秘书:汪华林
组员:周兴兴、景德镇陶瓷大学创新创业导师库成员
职责:负责项目指导、培训、评审工作
五、项目培育工作安排
(一)动员、挖掘和推荐项目(10月13日—10月30日)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组织开展“互联网+”大赛评审规则,广泛发动教师、在校生及毕业五年内(2016届至今)的毕业生积极申报优质项目,对照评审规则,做好项目挖掘、培育、选拔和推荐工作,于10月30日前将优质项目推荐至创业学院,每个部门及学院(部、系)推荐的优质项目不超过5个。被推荐的优质项目的团队师生必须签订指导及参赛协议书,承诺认真开展项目实践及报名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被推荐的优质项目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简介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各1份)
2.相关支撑材料,如专利证书、项目合作协议书等材料(电子稿、纸质稿各1份)
3.如有项目计划书、PPT和视频材料也一并上交。
(二)遴选优质项目作为培育项目(10月31日—11月6日)
创业学院组织专家组专家对照“互联网+”大赛评审规则,结合对照项目开展计划,遴选出10-20个项目进行培育,予以专家指导、经费扶持(2000元/项)等方面的支持。
(三)开展项目培育(2020年11月7日—2021年3月31日)
1.项目诊断(2020年11月7日—17日)
按照专家诊断项目,查找项目存在的问题,撰写项目提升的意见和建议。
2.项目实践:(2020年11月7日—2020年3月31日)
指导老师组织带领项目学生,按照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项目实践,全力提高项目质量。
3.中期检查:(2020年12月20日—2020年12月31日)
针对培育项目,依据评审规则,对照工作计划,检验项目进展成效,验收合格后作为重点培育项目继续培育,重点培育项目继续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实践,未进入重点培育的项目停止经费扶持。
4.重点培育项目验收(2021年3月15日—31日)
针对重点培育项目,依据评审规则,对照工作计划,检验项目进展成效,通过项目验收后,给予经费扶持(3000元/项)。未通过验收的重点项目,不给予经费扶持。
六、参培项目的有关要求
1.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培育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必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成员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鼓励跨分院(部、系)跨学科专业申报,合理分工。
5. 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6.请各项目团队对照各赛道、各组别的参赛资格进行自查,请指导老师、各部门、各学院(部、系)认真审核参赛对象资格,学校、省教育厅、教育部也将层层审核“互联网+”大赛参赛对象资格,如不符合赛道、组别的参赛资格,将会取消参赛资格。
7. 为了更好地指导项目,提高指导水平,保证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团队在申报培育项目时,可选择一到两位指导教师,同时每位指导老师指导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个。
七、宣传发动
各部门、各学院(部、系)要认真做好项目培育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 为广大教师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项目培育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精心组织好学院(部、系)院优质项目挖掘和培育工作,为校级比赛挖掘、推荐优秀项目。鼓励广大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指导和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
请各部门、各学院(部、系)按照通知要求和精神认真、迅速落实。本通知未尽事宜,后续另行通知,或由校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
大赛组委会日常联系人:邹金成,联系电话:13879830283(微信同号,手机短号6297),QQ:337094861,邮箱:337094861@qq.com。
附件:
1.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赛道比赛参赛有关事项
2. 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参赛有关事项
3. 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4. 景德镇陶瓷大学“互联网+”大赛项目培育指导及参赛承诺协议书
5. 景德镇陶瓷大学“互联网+”大赛培育项目简介表
6. 景德镇陶瓷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写作
要求
7. 景德镇陶瓷大学“互联网+”大赛各学院(部、系)推荐进入培育项目统计表
8. 关于印发《景德镇陶瓷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11日